根据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辅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后勤服务中心能源服务部水质检测员。
(二)招聘计划数:1人。
(三)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四)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专业要求: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1007药学、070302分析化学。
(六)岗位职责:
1.自备水厂供水、桶装饮用水的水质检测、监管等相关工作。
2.自备水厂、河边水泵房及饮用水服务企业的工作协调、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
3.对接省市区相关监管部门,配合做好文件上传下达、证件审批、迎检安排等相关工作。
4.水质消毒方案的制定、调整等相关工作。
5.水质消毒药品采购预算、审批、招标等相关工作。
6.节水、节能相关工作方案的制订、实施协调、总结上报。
7.学校和部门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5日0时至2024年8月25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科技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rszp.huse.edu.cn/)。报名时请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以下所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1)《湖南科技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手写签名,PDF格式)。
(2)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正反面)、课程成绩单、各类过级证书、就业推荐表等。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
(4)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
(5)获奖材料: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档案所在机构)出具同意报考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最迟入围体检时提供)。
(7)近期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以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2.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模拟工作场景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实行人事代理制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和职称晋级权利,社会保险按国家和本省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46-6381163(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6-6381404(校纪检监察处)
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