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城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要求,经交城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将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1)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确定综合成绩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8月4日。
集中地点: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天宁街7号)。
请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于2024年8月4日上午7:30前在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到。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2.岗位序号1-1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岗位序号12-46: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7日内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体检结论。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红底彩照)、面试通知书按时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高脂肪、含糖量高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6.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7.女性考生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生理期过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再进行该项目的检查。
8.体检期间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同时,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勿漏检,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给予体检不合格的处理。
四、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考察工作拟于8月上旬开展,届时交城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报名表所留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领导组办公室。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358-3552699
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交城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
工作领导组(代章)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