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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公示(一)

根据《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岗位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

辅助管理员0101

陈佳慧

台州学院

秘书学

本科

洞头区人民法院

司法辅助员0201

张紫怡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会计学

本科

协辅警

0202

吴兹焓

山东协和学院

会计学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辅助管理员0301

黄志凯

杭州师范大学

行政管理专业

研究生

温州市洞头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辅助管理员0401

周义麟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园林专业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驾驶员

0501

郭俊毅

洞头职业技术中学

电子电工

中专

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

卫生院

卫生专技员0502

唐蕊蕊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药学

大专

温州市洞头区统计局

统计调查员0601

庄梦琦

上海开放大学

会计专业

大专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综合执法协管员0701

郭智莹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英语

本科

驾驶员

0702

杨茗涵

浙江科技学院

通信工程技术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

消防协管员0801

张鑫怡

浙江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大专

1.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26日起到2024年7月28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77-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77-63489769。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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