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面试成绩(附件1)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附件2)现予以公布。入围体检、考察考生的体检时间定于7月30日,体检、考察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7月30日上午8:30。
(二)报到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8号)21楼2120会议室。请考生按要求准时集合,报到后统一出发。
二、携带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二寸免冠彩色照1张。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同放弃录用资格,我局不再组织体检。
(三)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人员,请务必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录用单位工作人员。
(四)特殊情况在体检中无法正常检查的,请提供相关医院证明原件。
(五)体检前8-12小时内请不要进食,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禁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
(六)为方便体检,当日不要穿戴太复杂或含金属部分的服装,不要佩戴金属饰品。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助听器,近视考生不要忘戴平常佩戴的眼镜。
(七)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请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
(八)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四、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