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四幼儿园园长岗位空缺,根据教育系统管理干部配备相关规定,公开选聘山阳县第四幼儿园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副职。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中共正式党员。
4.参加教育工作不低于10年,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思想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在合格格次以上。
6.教育理论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从事副校(园)级管理工作3年以上。
7.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凝聚力强,甘于奉献,群众基础好,身心健康。
8.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近3年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30日
2.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自愿报名。报名时提交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文件、担任副校(园)级任职文件。
时间:2024年8月6日,地点:县教体局5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者确定为参加竞聘人选。
4.选聘方式。竞聘对象集中现场抽签,按顺序依次进行演讲(不超过10分钟)和答辩(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00分,演讲占80分,主要考察竞聘者管理理念、办园设想、发展思路、综合素质等;答辩占20分,主考官提问,竞聘者现场作答,主要考察竞聘者的思维能力和对教育管理的见解。面试评委临时组建。
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9点。地点:县教体局6楼会议室进行。
5.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演讲及答辩成绩之和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在市、县校园长及中层管理干部大赛获奖名次高者优先。
6.组织考察。由县教体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方式包括考察预告、考察对象书面述职、民意测评、个别谈话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形成考察报告,向领导小组报告,确定拟聘用对象。
7.公示、廉政谈话和聘用。拟聘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组织廉政谈话。公示无异议且廉政谈话合格者,县教体局发文聘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接转。
山阳县园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