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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警

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警

 

因工作需要,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辅警1人,详情见附件。

2.所招聘的职位为辅警,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检察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能适应加(值)班工作;

6.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残疾.色盲.纹身等。

7.熟悉office办公软件,有计算机一级或以上证书。

8.满足招录检察院的年龄及其它要求(见附件)。

四.不得报考辅警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五.薪酬待遇

1.辅警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相结合的计薪方法。

2.辅警在合同期内享有婚丧假、产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带薪年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六.报名

1.报名方式:实地报名,报名人员填写《丰顺县人民检察院辅警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报送至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时至2024年8月2日17时。

3.资格审查:招录检察院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

七.考试

1.考试拟定于2024年8月5日(周一)进行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

3.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4.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检察院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丰顺县人民检察院与拟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聘为辅警;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舒妍

联系电话:0753-6686901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它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检察院联系。

2.考生在实地报名时应仔细核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1:《2024年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职位.年龄要求.学历及其它要求》

附件2:《丰顺县人民检察院辅警招聘报名表》

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警公告.docx

丰顺县人民检察院辅警招聘报名表.doc

2024年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职位、年龄要求、学历及其它要求.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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