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由于部分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应聘人员蒙古语言文字翻译能力测试结果不合格,现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名单见附件)。
一、资格复审
请递补进入蒙古语言文字翻译能力测试环节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按照招聘单位要求于2024年2月6日17:00前提交资格复审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详见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包头市直及旗县区所属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参加蒙古语言文字翻译能力测试。
1.测试开始时间:2024年2月7日上午10:00;考生须在9:30前到场签到并进行抽签。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迟到人员顺序号,经抽签后参加测试。
测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翻译能力测试资格及面试资格。
2.测试地点: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九原区赛罕街道建华南路劳动大厦)11楼。
3.测试具体要求详见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包头市市直及旗县区所属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能力测试的通知》。如递补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及时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及招聘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472-6199985
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