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通知》(川消招录办〔2024〕5号)要求,现将遂宁市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结论均为合格的招录对象(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08:00报到,08:30-11:30进行体能测试,13:00-18:00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
地点:遂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南路119号)
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或者因受测者个人原因,其本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规定项目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三、测试项目
(一)体能测试
必考项目: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
选考项目:根据考生个人报名选择的项目进行,不得更改项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二选一、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二选一、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二选一。每名受测者,共计4项科目。
(二)岗位适应性测试
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共计4项科目。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组织实施必须保证不少于3人在场内。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将按照测试顺序依次开展,测试完一项公布一次成绩,若该项考核不合格,则认定为不合格不再参加下一项测试。所有项目考核完毕后将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合格人员进入下一步考核。
四、注意事项
1、受测者统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过程中要进行大量运动,测试地点不会提供运动服装),携带准考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附件3《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严禁穿钉鞋,严禁携带移动通讯设备、坚硬物品或佩戴饰品、手表等金属饰品进入测试现场。岗位适应性测试时,受测者本人自己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穿戴安全、稳固、可靠。
2、受测者在测试前和中午休息时间段及时就餐,测试地点不提供就餐。
3、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受测者应严格遵守测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无故拖延、故意挑衅工作人员等影响测试工作正常开展,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4、受测者的测试资格由纪律监督组审查,对受测者检录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测试号码。具有以下情形的,视为受测者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1.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项目测试的;
2.未经现场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测试现场的;
3.违反规则穿钉鞋接受测试,或者携带移动通讯设备或坚硬物品或佩戴饰品、手表进入测试现场的。
整个测试过程中将实现全程录像。受测者对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存在疑问时,由市招录办统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5-268003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遂宁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附件:1.遂宁市待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名册
2.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安全须知
3.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
4.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实施细则
遂宁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附件1
遂宁市参加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名册
姓名 | 身份证 | 备注 | 姓名 | 身份证 | 备注 | 姓名 | 身份证 | 备注 |
陈东 | 510921********5211 | 李鹏程 | 510921********4479 | 王尘 | 510921********3257 | |||
陈贵宁 | 510903********8491 | 李阳 | 510904********673X | 王逸涛 | 510922********0671 | |||
陈涛 | 500235********0855 | 李胤霖 | 511303********0931 | 魏葵 | 510923********6710 | |||
陈文 | 510902********7731 | 刘斌 | 510921********2916 | 吴铠臣 | 510902********5110 | |||
邓鹏伟 | 510902********1855 | 刘东海 | 510902********6379 | 吴鑫 | 510902********5110 | |||
邓荣 | 510902********1597 | 刘旭 | 510923********2114 | 吴与昊 | 510902********9158 | |||
段富强 | 510902********575X | 龙辉 | 510902********7136 | 夏涛 | 510903********7731 | |||
方乐 | 510904********3590 | 罗治诚 | 510902********4276 | 向磊 | 510904********6739 | |||
冯文凯 | 510923********3912 | 潘琦鸣 | 510903********9650 | 谢坤伦 | 510921********325X | |||
胡佳豪 | 510921********3511 | 彭世杰 | 510904********7019 | 谢顺 | 510902********7736 | |||
胡铭鑫 | 510904********4010 | 秦坤 | 510921********2234 | 严文 | 510902********9150 | |||
胡平 | 510921********351X | 税维维 | 510922********5191 | 杨海金 | 510902********3299 | |||
胡强 | 510902********6171 | 唐厚林 | 510904********4537 | 杨镇泽 | 510922********5217 | |||
黄洋 | 510923********8115 | 唐槐聪 | 510902********3013 | 张罗斌 | 510903********0012 | |||
蒋龙廷 | 510902********9019 | 唐焜荣 | 510921********2499 | 钟鑫 | 510902********635X | |||
蒋杨爽 | 510921********4613 | 唐沁锋 | 510902********0171 | 周亮 | 510902********5338 | |||
蒋张 | 510902********917X | 唐庆文 | 510903********7738 | 朱钢鑫 | 510922********4332 | |||
李东阳 | 510921********5359 | 唐瑞 | 510923********7518 | 左浩 | 510921********173X | |||
李林朋 | 510923********0931 | 唐宇 | 510902********7136 |
附件2
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安全须知
第一条测试前,各市(州)招录办须给每名受测者购买不少于3天的意外伤害险。
第二条测试前,场地器材组要对单杠、训练塔支点、安全保护绳(或差速器)、消防安全腰带、安全钩、六米拉梯等器材装备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器材安全、支点牢固。
第三条测试前,由引导员组织受测者开展热身运动,热身部位要全面,时间至少15分钟。
第四条测试前,医务人员及救护车必须进驻现场,全程参与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受测者进行血压、心电等检测。
第五条各项目安全员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强现场安全监控,特别是单杠引体向上、原地攀登六米拉梯等项目,要做好预防受测者跌落的安全防护。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负重登六楼、拖拽等项目要预防摔倒。
第六条每个项目开始前,考务人员要对受测者进行安全提示,说明操作中的注意事项。操作中,发现有违反安全操作原则的行为时,要立即制止。
第七条岗位适应性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各支队要确保所有个人防护装备质量达标、安全可靠、无破损。
第八条物品寄存处要派专人看管,受测者需要存放物品时,为其发放物品存放袋(或大信封),在袋子上填写姓名信息,考核结束后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严防冒领。
第九条测试转场过程中,要严密组织,注意行车安全。
附件3
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
本人为参加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受测者,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自愿参加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员招录规定,服从招录组织方安排并严格按照招录组织方要求参加测试。如在招录测试期间因本人违法违纪违规导致本人或他人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本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招录组织方无关。
二、本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本人没有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有关的疾病,没有隐瞒本人病史,本人能够正确判断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可能发生的后果,完全能够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如果在测试期间因本人误判导致本人或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伤亡等不利后果的,由本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招录组织方无关。
三、本人服从招录组织方对本人在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中的成绩评定和裁决。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中的任何一个项目的测试,招录组织方可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四、测试前,招录组织方已明确告知本人此次测试的相关要求和全部内容,并就该承诺书的承诺事项进行了说明和风险告知,本人完全知晓并接受。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
2024年8月 日
附件4
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实施细则
一、测试通则
(一)测试分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两个大项,体能测试包括一个必考项(1000米跑)和三个选考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二选一、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二选一、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二选一),网上报名时一经选择不再更换。岗位适应性测试包括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4个项目。
(二)受测者统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严禁穿钉鞋,严禁携带移动通讯设备、坚硬物品或佩戴饰品、手表等金属饰品进入测试现场。岗位适应性测试时,受测者本人自己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穿戴安全、稳固、可靠。
(三)测试点设检录区、候考区和操作区,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牌。测试前,受测者本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起点线和终点线均采用红色或黄色喷漆标记,宽度为5厘米,不能喷涂的场地可采取胶带粘贴,但必须牢靠,不得影响操作。
(四)受测者的测试资格由纪律监督组审查,对受测者检录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测试号码。具有以下情形的,视为受测者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1.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项目测试的;
2.未经现场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测试现场的;
3.违反规则穿钉鞋接受测试,或者携带移动通讯设备或坚硬物品或佩戴饰品、手表进入测试现场的。
(五)原地跳高、立定跳远两个项目,每名受测者有两次测试机会,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其余的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均只有1次测试机会。
(六)测试中,因器材、设施出现故障而中断的测试,或受测者对测试成绩有异议的,经仲裁组审查同意后,受测者可重新测试1次。
(七)测试中,受测者个人防护装备、测试器材等掉落,捡起并恢复的,允许继续参加测试,成绩连续记录;未捡起或恢复的,不允许继续参加本项目测试,成绩视为“不合格”。
(八)以完成时间记取成绩,或者在规定时间完成测试的,受测者在“开始”口令发出前,抢跑、抢做或抢先上单杠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视为该项目测试成绩“不合格”。
(九)测试中,涉及记录时间的项目,优先使用体能训练智能考评系统记录成绩,在体能训练智能考评系统出现故障或失效情况下,以考务人员记录的成绩为准。同时安排3名考务人员使用电子秒表计时,其中1名考务人员使用2只秒表同时计时(1主1备),另外2名考务人员各使用1只秒表计时。取中间成绩为最终成绩,出现2只秒表计时相同时,取计时相同的时间为最终成绩,精确到1/100秒。
(十)受测者应听从测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安排,拒不听从安排的,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理。
(十一)每个体能项目最高分为15分,体能项目总成绩最高为40分,受测者任一体能单项成绩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十二)每个岗位适应性项目按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实行等次评定,受测者任一岗位适应性单项成绩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十三)每个测试项目结束后,该项目不合格人员不参与后续项目的测试。
(十四)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100米跑3个体能项目安排在标准400米田径场地开展;原地跳高、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8个项目安排在具备测试条件的场地开展。
(十五)以完成时间记取成绩的,所记录的时间未达到规定分值的对应时间,就低不就高,取低分值计分。如,1000米跑测试中,受测者所用时间为4′21′,未达到记2分的对应时间4′20′,只能记取1分。
二、体能测试
(一)1000米跑
1.场地设置
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地(沿内环设置警戒带)。共设置不少于3个摄像点位,其中终点线必须设置1个,另设不少于2个点位,可拍摄圆弧段情况。
2.人员设置
考务人员3名,发令员1名,记录员1名,监督员8名(每隔50米设置1人,兼任安全员),摄像员3名。
3.测试方法
受测者分组进行测试,用站立式起跑。受测者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计时开始,受测者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计时结束并记录跑完全程时间。
4.成绩评定
测试以完成时间记取成绩,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4′3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5秒增加1分,最高15分。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3′35′ | 3′30′ | 3′25′ | 3′20′ | 3′15′及以下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海拔2100—3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3秒,3100—4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4秒。
5.评判规则
故意挤撞、推拉、阻挡其他受测者行进的以及偏离跑道或取捷径行进的,视为“不合格”。
(二)原地跳高
1.场地设置
高度不低于3.5米的垂直墙面,在墙上设置电子摸高测试仪,墙角铺设不超过2厘米的瑜伽垫。无电子摸高测试仪的单位,在墙面粘贴3.5米高的刻度尺,设1个摄像点位。
2.人员设置
考务人员3名,记录员1名,监督员1名(兼任安全员),摄像员1名。
3.测试方法
受测者双脚站立,侧身靠墙,手抹石灰粉,单手自然伸直标记中指最高触墙点(示指高度)。受测者双脚立定,听到开始口令后,垂直向上跳起,以单手指尖触墙,测量的示指高度与跳起触墙高度之间的距离为跳起高度。
4.成绩评定
测试以完成跳起高度计算成绩,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高度(厘米) | 40 | 47 | 50 | 53 | 55 | 57 | 60 | 63 | 65 | 67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3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高度(厘米) | 70 | 73 | 76 | 79 | 82及以上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5.评判规则
(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移动或有垫步动作或助跑,第一次予以警告,同时不计成绩,第二次视为本项目测试“不合格”。
(2)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戴手套等其他物品。
(三)立定跳远
1.场地设置
在沙坑或平地上标出起跳线。
2.人员设置
考务人员3名,记录员1名,监督员1名(兼任安全员),摄像员1名。
3.测试方法
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与线齐平,不得踩线,不得离开地面,听到“开始”口令后,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4.成绩评定
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距离(米) | 2.01 | 2.13 | 2.18 | 2.23 | 2.28 | 2.33 | 2.38 | 2.43 | 2.48 | 2.53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5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距离(米) | 2.58 | 2.63 | 2.68 | 2.73 | 2.78及以上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5.评判规则
(1)起跳时踩线不计成绩。
(2)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不计成绩。
(四)单杠引体向上
1.场地设置
各市(州)招录办根据受测人数,在测试场地设置单杠若干副,摄像点位数量及位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求能看清每个受测者的过杠、触地等情况。
2.人员设置
考务人员若干(确保1根单杠有1名考务人员),记录员1名,监督员1名(兼任安全员),摄像员若干(确保每个摄像点位有1名摄像员)。
3.测试方法
听到“开始”的口令,计时开始,受测者跳起,双手正握单杠悬垂,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双手用力屈臂拉杠,使身体向上,下颌高于杠面,然后身体下落还原成悬垂动作,记为完成1次引体向上。受测者双手不离开单杠,按此动作进行。听到“2分钟时间到”的口令,计时记数结束,受测者下杠。
4.成绩评定
以2分钟内的完成次数记取成绩,1次未完成的不计分,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次数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9 | 11 |
分值 | -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2次增加1分,最高15分,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次数 | 13 | 15 | 17 | 19 | 21及以上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5.评判规则
(1)拉杠时,下颌未高于杠面,不计次数。
(2)悬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不计次数。
(3)身体借助振浪或摆动的,不计次数。
(4)测试中,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五)俯卧撑
1.场地设置
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操作区域。
2.人员设置
考务人员3名,记录员1名,监督员1名(兼任安全员),摄像员1名。
3.测试方法
听到“开始”的口令,计时开始,受测者身体成俯卧姿势,两臂伸直双手撑地,身体向后挺直,两脚并拢,脚前掌着地,肩部、臀部与脚跟呈直线,以肘关节为轴心,屈肘下放身体至肩关节低于肘关节后,将身体撑起成准备姿势,记为完成1次俯卧撑。听到“2分钟时间到”的口令,计时记数结束,受测者起立。
4.成绩评定
以2分钟内的完成次数记取成绩,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次/2分钟 | 6 | 8 | 11 | 14 | 18 | 22 | 27 | 32 | 38 | 42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6次增加1分,最高15分,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次/2分钟 | 48 | 54 | 60 | 66 | 72及以上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5.评判规则
(1)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工作不计数。
(2)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考核结束。
(六)10米×4往返跑
1.场地设置
在训练场上标出起(终)点线和折返线,起点线距折返线10米。共设置3个摄像点位,其中起点线和折返线各1个(要求能拍清起点线和折返线踩线情况),另设1个全景点位。(场地设置如下)
0米起点线 10米折返线
2.人员设置
考务人员3名,发令员1名,记录员1名,监督员1名(兼任安全员),摄像员3名。
3.测试方法
受测者2人一组参加测试,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计时开始,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计时结束并记录跑完全程时间。
4.成绩评定
测试以完成时间记取成绩,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14′50 | 13′30 | 12′80 | 12′30 | 11′80 | 11′30 | 10′80 | 10′40 | 10′10 | 9′80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9′70 | 9′60 | 9′50 | 9′40 | 9′30及以下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高原地区按照内地标准增加1秒。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15′50 | 14′30 | 13′80 | 13′30 | 12′80 | 12′30 | 11′80 | 11′40 | 11′10 | 10′80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10′70 | 10′60 | 10′50 | 10′40 | 10′30及以下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5.评判规则
折返时,单脚踏入折返线,方可返回;折返时,脚未踏入折返线就返回的,每发现1次,完成时间增加5秒。
受测者未连续完成2次往返跑的,视为“不合格”。
(七)100米跑
1.场地设置
在100米长直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终点线。共设置不少于3个摄像点位,起点、中点、终点线各1个。
2.人员设置
考务人员3名,发令员1名,记录员1名,监督员2名(兼任安全员),摄像员3名。
3.测试方法
受测者分组进行测试,用站立式起跑。受测者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计时开始,受测者完成1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计时结束并记录跑完全程时间。
4.成绩评定
测试以完成时间记取成绩,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17′30 | 15′90 | 15′60 | 15′30 | 15′00 | 14′70 | 14′40 | 14′10 | 13′80 | 13′50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3秒增加1分,最高15分。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13′20 | 12′90 | 12′60 | 12′30 | 12′00及以下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高原地区按照内地标准增加1秒。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18′30 | 16′90 | 16′60 | 16′30 | 16′00 | 15′70 | 15′40 | 15′10 | 14′80 | 14′50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14′20 | 13′90 | 13′60 | 13′30 | 13′00及以下 |
分值 | 11 | 12 | 13 | 14 | 15 |
5.评判规则
1.抢跑犯规,重新组织起跑;
2.故意挤撞、推拉、阻挡其他受测者行进的以及偏离跑道或取捷径行进的,视为“不合格”。
高原地区应在海拔4000米以下集中组织体能测试;高原地区消防员招录中“原地跳高、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按照内地标准执行;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岗位适应性测试
(一)负重登六楼
1.场地及器材设置
在标准训练塔(至少六层,其中训练塔室外地坪到训练塔第二层窗台木板上沿高度为4.3米,第二层窗台木板上沿至第三层窗台木板上沿为3.5米,以上楼层均为3.5米,每层楼梯转折数为两折,每层窗台木板上沿至该层地面为0.8米)一楼最低台阶处设起点线,六楼最后一级台阶处设终点线,起点线处放置65毫米水带2盘(水带为20型有衬里水带,用铁丝捆扎,重量为7公斤±0.5公斤)。在起点线和终点线各设1个摄像点位。训练塔不满足以上要求的,通过调整起点位置,使得六楼地面至一楼地面垂直高度为17.5米±0.3米。
2.人员设置
考务人员3名,发令员1名,记录员1名,监督员4名(2、3、4、5楼平台各1人,兼任安全员),摄像员2名。
3.测试方法
受测者自己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双手各抓握1盘65毫米水带,听到开始的口令后,计时开始,受测者手提两盘水带,从一楼楼梯口起点线出发,登楼到达六楼楼梯口终点线,计时结束并记录时间。
4.成绩评定
测试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1′50′ | 1′40′ | 1′30′ | 1′15′ |
标准 | 一般 | 中等 | 良好 | 优秀 |
完成时间多于1′50′的,视为不合格。
5.评判规则
测试过程中,受测者借助外力(如手扶栏杆、手臂依靠栏杆等)的,发现1次,完成时间增加10秒,发现2次视为“不合格”。
(二)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1.场地设置
在训练塔前架设6米拉梯一部,在梯脚处设起点线,在3楼设置安全保护绳。设1个摄像点位。
2.人员设置
考务人员3名,发令员1名,记录员1名,监督员1名(兼任安全员),摄像员1名。
3.测试方法
受测者自己穿着全套消防员防护装具,包括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靴、消防安全腰带、消防手套,扣好安全保护绳。听到开始口令后,计时开始,受测者从原地逐级攀登架设的六米拉梯,进入二楼窗内平台,双脚着地,计时结束并记录时间。
4.成绩评定
测试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25′00 | 20′00 | 15′00 | 10′00 |
标准 | 一般 | 中等 | 良好 | 优秀 |
完成时间多于25′00的,视为“不合格”。
5.评判规则
开始口令发出前,受测者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接触拉梯。
受测者在进入二楼窗内平台前跳下拉梯或故意倒下的,视为“不合格”。
(三)黑暗环境搜寻
1.场地设置
在训练场设置长度为20米的封闭式L型通道(纵向长10米,横向长10米,高1米,宽0.8米,顶部和侧壁采用网状结构,底部为光滑材料,通道内部不设置障碍),通道入口标出起点线,出口标出终点线。在入口和出口各设1个摄像点位(要求能拍摄清受测者的匍匐姿态)。
2.人员设置
考务人员3名,发令员1名,记录员1名,监督员1名(兼任安全员),摄像员2名。
3.测试方法
受测者自己穿着全套消防员防护装具,包括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靴、消防安全腰带、消防手套,自己戴好戴牢眼罩,在L型通道(纵向长10米,横向长10米,高1米,宽0.8米)入口起点线作好双手双膝匍匐前进准备,听到开始口令,计时开始,受测者从起点线进入,以双手双膝匍匐前进的姿势从L型通道出口穿出,受测者整体越过终点线,计时结束并记录时间。
4.成绩评定
测试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45′00 | 42′00 | 40′00 | 38′00 |
标准 | 一般 | 中等 | 良好 | 优秀 |
完成时间多于45′00的,视为“不合格”。
5.评判规则
未采取双手双膝匍匐前进的姿势,发现1次,完成时间加10秒,发现2次视为“不合格”。
受测者故意使眼罩脱落的,视为“不合格”。
(四)拖拽
1.场地设置
在硬质水泥地上标出起点线和终点线,起点线距终点线10米。起点线放置一具60公斤硬质假人,头部与起点线齐平。共设置3个摄像点位,其中起点线和终点线各1个(要求能拍清假人过线情况),另设1个全景点位。
2.人员设置
考务人员3名,发令员1名,记录员1名,监督员1名(兼任安全员),摄像员3名。
3.测试方法
受测者自己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听到“开始”口令,计时开始,受测者将60公斤重的假人从起点线拖拽至距离起点线10米处的终点线,假人整体越过终点线,计时结束并记录时间。
4.成绩评定
测试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具体记取方法如下:
时间(秒) | 15′00 | 14′00 | 13′00 | 12′00 |
标准 | 一般 | 中等 | 良好 | 优秀 |
完成时间多于15′00的,视为“不合格”。
5.评判规则
(1)开始口令发出前,受测者可以站在起点线内,肢体可以接触假人(假人不得移动),做好拖拽准备。
(2)拖拽时,以扛或推等方式进行,或者使假人整体离开地面的,视为“不合格”。
(3)拖拽时,将假人同身体或者身上物件连接的,视为“不合格”。
高原地区应在海拔4000米以下集中组织岗位适应性测试,海拔2000至3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3秒,3100—4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