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来源:微壤塘 2024-08-05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作用,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并解决我县部分大中专学生就业问题,壤塘县司法局委托壤塘县壤巴拉万祥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笔试和面试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考试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8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入职条件

1.户籍地为壤塘县,壤塘县户籍是指截至2024年8月1日,在壤塘县落户三年以上(2021年8月1日之前迁入壤塘县;壤塘县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吃苦精神,热爱调解工作;

3.年满18周岁(2006年7月31日前出生)至45周岁(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藏汉双语口语交流能力(懂藏文者优先);

6.具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入职条件

1.退役军人;(退伍证)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毕业证)

3.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法学类专业;

6.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7.具有驾驶证C照并有相关开车经验2年以上的。

(三)有下列情形的禁止入职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7.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咨询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止,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壤塘县九千负一楼(国资公司)

联系电话:0837-6714075  18090221115

2.资格审查:8月13日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需在资格审查时递交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备或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此项权利。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名要求及方式

实行应聘者现场报名,报名时由应聘者本人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四份、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四份、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四份、征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四份、教育部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六张及电子档,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年龄、学历、退伍证审查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和聘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面试

由壤塘县壤巴拉万祥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邀请县级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笔试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法律素养、职业技能测试等。

1.笔试:笔试成绩占60%,主要为《民法典》《行政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调解知识等。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2.面试:内容为基层矛盾纠纷案例现场处理,面试占40%,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前,因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政治素养、口头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试证,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壤塘县壤巴拉万祥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组织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在壤塘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六)政治审查

组织体检合格者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从治安、刑事、政保等方面对应聘人进行政治审查,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壤塘县万祥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4265元(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五险)。

六、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1.因放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所聘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对不能胜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不予以聘用。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是否续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确需续聘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应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有关手续。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服务未满一年的,未经用人单位准许,受聘人员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及机关工勤编制性质。

2.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通导致相关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4.婚丧假、产假、年休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5.食宿自理,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调剂。

八、纪律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工作地点:县司法局及各乡镇司法所

咨询电话:

壤塘县司法局:0837-2378324 18090229099

壤塘县壤巴拉万祥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0837-6714075  18090221115

咨询时间:9: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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