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通知公示

乡宁县2024年公开招(选)聘司法协理员考核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乡宁县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工作方案》《乡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方案》要求,现将乡宁县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考核及乡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

1、考核对象:乡宁县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

2、考核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14日。

3、考核方式:主要通过工作测评、群众测评、谈心谈话等方式对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线,不达70分者不得选聘。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2、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9日8:30至19:00。

3、资格复审地点:乡宁县司法局。

4、资格复审携带证件及相关材料:准考证、《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乡宁县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相关模板见附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政法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5、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

(2)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时出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保持通畅,否则责任自负。

(5)考生密切关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具体事宜均以网站公告为准,咨询电话:0357-6822454。

附件1:乡宁县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考核对象名单.xlsx

附件2:乡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版.docx

附件4:政法单位工作证明模版.docx

乡宁县2024年公开招(选)聘司法协理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6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