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程序,我院对2023年度公开招聘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1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地点: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南楼101会议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749号
二、资格审查步骤
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领取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3.确认签字。领取《面试通知单》后,应聘人员仔细核对《面试通知单》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并进行确认签字。
三、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
1.本人一寸近期同底版(网上报名)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包括大专及以上各阶段)。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6.《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报名系统打印,个人签字)。
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核准公布的职称证书或现聘任在实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中级及以上岗位证明材料(2023年12月18日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明确的对应关系为准。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照前述顺序排列。
2.复印件左侧竖向简装即可,材料首页仅需用A4白纸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即可,请勿另行设计加装封面。
四、个人放弃声明
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24年1月11日16:00前将《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件(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dssyyzp@163.com 。
五、其他说明事项
1.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fdc.org.cn/)进行公示。
4.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dssyyzp@163.com 。
5.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双方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见附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
6.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7.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
2.委托书
3.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4.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4年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