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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丰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丰区司法局万盈司法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等;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因吸毒、嫖娼、赌博等有社会不良影响行为受到治安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回避关系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2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人事教育科502室(东宁路与幸福东大街交界处)。联系人:施欣、陆婕,联系电话:0515-83523002。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⑤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证明;⑥提供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4、大丰区司法局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考试

笔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卷面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必备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合格分6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以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题100分,考察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合格分60分。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计划人数的3倍比例,则直接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高者优先(因报考人数不足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主考官给分高者列入体检人选,若主考官分数仍相同的,则组织二次面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等额进行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经大丰区司法局党组研究,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大丰区司法局委托盐城市大丰金鼎劳务协作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3520509(大丰区司法局主体办)。

五、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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