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依据31名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序表进行选岗,现将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序表、安置岗位进行公示及组织选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序及
安置岗位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2日至8月18日止
受理单位:惠州市惠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永联路1号
联系电话:0752-2386809
二、选岗的组织实施
由惠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参加。
三、选岗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14:30。
地点:惠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宣教室。
四、选岗的方法及要求
根据退役士兵的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确定了选岗排名次序(见附件1)。参与选岗或选择自谋职业,现场确定岗位并签名(并按指印),选择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现场签订自谋职业协议;选岗全程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拒不参加选岗,又不选择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选岗后,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视为放弃安置待遇和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处理。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附件1:2024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及选岗排序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第一批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安置岗位编制表.xlsx
附件3:2024年度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第一批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计划表.xls
惠州市惠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