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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宜春市统计局)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计员1名(专业要求:0201经济学类、0701数学类、0712统计学类、0809计算机类、1202工商管理类)。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

3.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有一定写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8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15号(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报名咨询电话:王女士 18979518967

5.资格审查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贴好照片(附件1);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③任职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业务技能、职称证书和重大奖励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与报名登记表同底一寸免冠彩照1张;

⑤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

6.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们诚信报考。

(二)笔试、面试内容

1.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文稿材料水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

(五)政审考察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的对象。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与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宜春市统计局工作。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宜春市统计局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五、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单位将取消期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宜春市统计局和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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