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不限户籍、不限区域,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辅警8名(男性4名,女性4名)。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中等体型,无残疾、口吃、色盲、重度色弱、重听;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或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3、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在南溪区公安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主动辞职不满5年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具备公文写作、网络技术、金融财会、法律素养、协助案件侦办等系列特殊技能。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若同时出现优先招聘条件的,则按优先招聘序列号先后顺序确定。
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首先进行身高测试,身高测试通过后方可正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南溪区公安分局511办公室(宜宾市南溪区上正街107号)。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填写《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个人征信报告》。
考试
(一)体能测评
所有招聘人员均需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测评标准见下表:
经报名成功的考生,在体测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体能测评,测评次数只有一次。体能测评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不足3倍按照实际人数参加),根据体能测评相对用时从少到多的顺序分别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时间、地点及结果的公布,请关注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的领取以及成绩的公布,请关注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微信公众号。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不足3倍按照实际人数参加),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个名额的笔试分数有两人及以上相同,并列进入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的公布,请关注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四)加分
1、工作经历。具有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历的加0.3分。
2、服役情况。服役时担任副班长的加0.5分,担任班长的加1分,担任代理排长的加2分。服役时有士官工作经历的,按一至三期士官加1分至3分。
3、其它情形。本人主笔或主要参与上稿中央主流媒体的加2分/篇,上稿省级主流媒体的加1分/篇,上稿市级主流媒体的加0.5分/篇(以上字数不少于400字)。各级媒体目录详见附件3。
申请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将不再受理。
因同一事迹受到多次奖励的,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奖励计分。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经复核后加分情况将在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五)总成绩
辅警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若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则优先进入体检程序。均有或均无优先录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评成绩优先进入体检程序。
除本《公告》中关于身高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及操作办法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体检、考察政审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关注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政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收入标准按照《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有关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8766030。
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南溪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766037。
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南溪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附件:
1.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2.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