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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优秀运动员)公告(2024年第一批次)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由浙江省体育局主管,接受浙江省教育厅指导,学院以竞技体育专业为特色,同时负责田径、钢架雪车、游泳、跳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体操、蹦技、篮球、排球、足球、沙滩排球、举重、武术、跆拳道、拳击、摔跤、柔道、散打等多个省级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3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优秀运动员)岗位。

(一)招聘对象

本次优秀运动员岗位面向我省集中试训的运动员进行定向招聘。达到岗位对应运动项目技术等级为运动健将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不受试训要求限制。

(二)具体项目、人数和招聘条件。见下表:

项目

人数

招聘条件

田径

3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雪车

1

达到运动健将技术等级标准或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1、参加奥运会;2、获得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奥运会或全运会小项)前八名;3、获得亚运会(奥运会或全运会小项)冠军;4、获得全运会前三名或全国一类比赛(奥运会或全运会小项)冠军。

游泳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网球

4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乒乓球

1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羽毛球

4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体操

3

达到体操项目运动健将技术等级标准、或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全国少年锦标赛或冠军赛年龄组个人全能前10名、单项前3名(必须全能排名前18名);2.全国青年锦标赛或冠军赛年龄组个人全能排名前18名、团体前6名、单项前3名;3.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全能排名前24名、团体前8名、单项前8名。

篮球

3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排球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沙滩排球

1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举重

1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柔道

1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跆拳道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古典式摔跤

1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拳击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武术散打

1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应聘人员应完整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附其他报名材料一并送达或邮寄至我院组织人事处。报名材料还应包括:身份证、相关赛事获奖证书、运动等级(成绩)证明、试训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网上汇总公布的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

全部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我院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选拔。

(二)选拔

选拔通过考核、评估的办法进行。

选拔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确定的人选名单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选拔办法包括三种:

1、比赛成绩考核的办法

以相关项目省级、全国性赛事所获名次作为招聘条件的岗位,以比赛成绩考核为主。同等级别不同赛事获得不同名次的,以所获名次排序从前到后作为确定人选依据;获得相同名次的情况下,以赛事实际成绩孰优作为优选依据。

2、试训成绩考核与技术性评估相结合的办法

以相关项目等级作为招聘条件、适合定量计算试训成绩的岗位,对具备同一等级资质的运动员,以试训期间最近3次正式测试成绩考核为主。测试成绩为3次成绩算术平均数,并依此成绩排名从前到后:对于招聘3名以下运动员的项目,直接全额确定人选;对于招聘4-7名运动员的项目,按“招聘人数—1”确定人选;对于招聘8名以上运动员的项目,按“招聘人数—2”确定人选。

按上述考核办法确定人选后尚有缺额的项目,由相关项目技术委员会通过技术性评估办法,按测试成绩排名顺序,根据近期成绩提升速度、体能和技术特点等综合情况,从培养潜力型运动员角度出发,确定余额人选。

3、技术性评估的办法

以相关项目等级作为招聘条件但不适合定量计算试训成绩的岗位,对具备同一等级资质的运动员,由相关项目技术委员会通过技术性评估办法确定人选。评估因素包括:个人或所在团队比赛成绩;技术特点;体能素质;发展潜力,以及部分项目所要求的身体形态特征,等等。

(三)体检、考察

经选拔确定的人选,由我院统一安排体检,并执行《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育运动员招聘体检标准》(附件2)。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再安排递补。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我院运动员岗位管理,与我院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并执行《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

年龄不足18周岁的聘用人员,在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确认后,与我院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zjcs.net.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体育局网站(http://tyj.zj.gov.cn/,“通知公告”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体育局(人事处):0571-85061759。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3871573(朱老师)

附件:1、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运动员招聘报名表.doc

2、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育运动员招聘体检标准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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