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什邡市交通运输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什邡市交通运输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
什邡市交通运输局编外聘用人员1名(主要从事收发文等行政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为民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热爱交通运输工作;
3.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
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业务素质:
1.熟悉办公软件基本操作运用,有工作经历优先;
2.有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耐心细致,责任心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本单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2570528413@qq.com。
报名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扫描件:个人简历一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
咨询电话:0838-8210020。
(二)测试方式
经过简历筛选,对符合初步要求的候选人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政审、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本次参加面试的人员中递补。
政审合格人员在要求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本次参加面试的人员中递补。
(四)聘用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一个月,若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情况,则取消录用,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待遇
工资按照什邡市规定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办理社保(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公积金),按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及节假日。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类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