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不断提升察布查尔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招录,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工作,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战斗员:5人。
通讯员:2人,需掌握基本电脑办公软件。
驾驶员:3人,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二、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男性,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原消防救援人员及具有财会专业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户籍、族别不限,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2006年8月至1996年8月);
4、自愿从事消防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6、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消防员: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的;
10、因损害社会公德或者有打架斗殴、诈骗、偷窃、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不良行为,受过处分或者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11、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活动的;
12、网络成瘾、沉迷游戏,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
13、16周岁以后有出国(境)经历并且连续在国(境)外驻留6个月(含)以上的;
14、家庭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被查处的,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军籍、公职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加入外国国籍或者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的;
15、被招录单位认定有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落实。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电话:2024年8月14日至8月20日(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电话:0999-3859119。
3、报名地点:察布查尔县固尔扎路68号察布查尔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提交《察布查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驾驶员岗位)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2)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如实填写《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3)报名如提供的应聘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实施,各项科目均要测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总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
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院内
内容:3000米、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
体能成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能评分标准》。
(三)面试
1、确定考生:面试环节必须使用国语进行回答,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公布。
2、工作流程:
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具体面试方案,并开展面试工作;持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具体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四)体格检查
经过面试、体能测试、网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一2009)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同一职位考生面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同时,按3000米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政治审查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并提交考察所需有关材料,统一进行审核,对查出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得进入公示环节,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和调剂。
(六)公示
依据体能测试、体格检查、资格审查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伊犁消防)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培训及聘用
政府专职消防员集中培训1个月。经培训及结业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可以续聘。
四、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认定为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结束后,工资5445元/月(含五险一金),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满六个月后发放高危补助500元/月,同时补发前六个月补助。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实行上五休二工作制度,具体调休依据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灭火工作实际及工作需要灵活调整,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每年10天休假。
五、其他
报名方式:前往察布查尔县固尔扎路68号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聘用→派遣。
面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详情电话咨询0999-3859119。
附件4: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docx
附件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体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docx
附件2: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政治考核表.doc
附件1: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