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山镇福利院是高新区唯一一所实行政府兜底的公办福利院,主要承担全区特困供养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和代养老人的集中照料照护职能。2023年11月,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报请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团山镇福利院实行区级直管。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0]1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对团山镇福利院专职服务人员开展公开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高新区社会福利院现阶段运行实际需要,按照入住老人护理测算标准,计划招聘服务人员共8人。其中专职护工岗位4人(2男2女),管理和后勤保障岗位4人(院长1人、出纳兼采购员1人、厨师兼职送餐员2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会服务和公益慈善工作,具备耐心、爱心,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名年龄为男性原则上55周岁以下(1969年8月31日前出生。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女性原则上5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前出生。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福利院院长招聘原则上面向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定向招聘(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无人员报名,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招聘院长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及持有本科以上学历证书优先;招聘出纳(兼采购员)持有会计资格证书优先;招聘专职护工人员持有护士证、护理证、护工证等相关证件和具有工作经验的优先;招聘厨师必须经过体检确定身体健康,持有厨师资格证优先。
4、招聘专职护工人员原则上定向范围为团山镇辖区,持有高新区团山镇户口薄的居民或持有团山镇辖区内房产证的人员或在团山镇辖区内居住满一年以上外来务工人员(需持居住证)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报名
身体达不到履职条件的;体检有传染性疾病的;缺乏责任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20日。
四、报名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报名表(附后,高新区政府网站上自行下载)、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及其上述相关有效专业技术证件报名,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地点设在高新区管委会五楼8512房间,联系人:王璐,电话:13871636584;高阳,电话:13871656266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为主体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的服务人员平均工资在4000元至4500元左右。
2、福利院院长身份为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身份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其他待遇或补贴按现行政策由福利院保障。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考核运用
拟聘用人员经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区社会事务局下发聘用文件,委托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务)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放3000元基本工资。由福利院对聘用人员每月开展一次日常考核,区社会事务局对聘用人员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考核(以日常考核为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聘。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