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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甘高法明传(2024)135号《关于核定全省各中、基层法院自聘人员额度的通知》、甘高法发(2019)22号 《关于印发<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临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用制法官助理2名,新闻宣传报道专干1名。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武都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聘用制法官助理必须获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6、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8月19日至2004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不得聘用的情形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4、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1、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供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近期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武都区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报名时间:2024年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3、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政治部。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6、咨询电话:18294711244(王博)

19109399390(姚雨桐)

六、初试初试采取笔试+机考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进行考察;机考内容主要围绕计算机常规知识及基本操作进行考察。

初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报名情况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信息,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按报考岗位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报考人员的个人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特长特点等,满分100分。面试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生需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九、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面试、机考5:3: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30%、机考成绩占比20%。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医院,届时统一安排。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武都区法院统一组织进行考察。根据书记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在最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十三、待遇保障聘用制法官助理和新闻宣传人员基本工资每月2600元,岗位工资400元。试用期满按照本院聘任制人员管理办法确定的薪酬增长机制和岗位确定工资。

附: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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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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