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为杭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工1人
综合管理2人
二、招聘岗位性质
编外用工(劳务派遣方式)。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路451号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办公室2。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中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
(二)资格审查
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于8月26日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形式回复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将准考证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可免于笔试。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笔试
笔试一门,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合格分均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递补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入职体检在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入职体检标准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由综合成绩下一名依次递补;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报名咨询电话:0571-89982688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6341
附件:1.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附件2: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