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岗位名额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共5名,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7.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简阳市马号街33号简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2楼,咨询电话:028-27232276。

3.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简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4.年龄:“38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9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5.报考人员现场须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材料;

(6)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

2.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

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4.若面试当日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

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5.考试时间、地点、成绩等相关信息将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考试信息一栏公布,由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6.笔试、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我单位研究,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正式用工关系。用工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四、编外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我单位工作。

(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工资按规定执行。

(三)正式用工后待遇: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简阳市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简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27266212

咨询电话:028-27232276

附件1:

岗位信息表

附件2: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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