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整体部署,激发洮北学子参军报国热情,安心长期在部队服役,按照《2024年白城市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白人社联发[2024]1号)要求,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部分明确如下:
一是原公告第八条批准入伍并保留岗位,保留事业编制2年,调整为保留事业编制至义务兵、中士或上士退役。
二是原公告第九条退役安置,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2.服役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3.服役期间转为军士的;4.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5.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调整为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2.服役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3.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4.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政策咨询电话: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
电话:0436-3245099
洮北区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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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436-3203927
未尽事宜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