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河湖管理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湖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河湖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补充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上图的通知》要求,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补充划定了开封市祥符区境内涡河故道、下泄水渠的河湖管理范围,现将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开封市祥符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表
河湖名称 | 起点位置 | 终点位置 | 长度 (千米) | 管理范围 | ||
涡河故道 | 左岸 | X:3842984.338 Y: 528135.737 | 左岸 | X:3828803.360 Y: 542133.099 | 21.01 | 规划设计宽度堤脚外5米 |
右岸 | X:3842984.340 Y: 528118.639 | 右岸 | X:3828788.487 Y: 542101.222 | 20.89 | ||
下泄水渠 | 左岸 | X:3849160.501 Y: 548369.526 | 左岸 | X:3837133.291 Y: 557328.401 | 16.366 | 以规划设计河口外5米 |
右岸 | X:3849161.450 Y: 548363.642 | 右岸 | X:3837133.666 Y:557313.661 | 16.366 |
注:坐标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