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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范围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河湖管理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湖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河湖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补充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上图的通知》要求,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补充划定了开封市祥符区境内涡河故道、下泄水渠的河湖管理范围,现将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开封市祥符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表

河湖名称

起点位置

终点位置

长度

(千米)

管理范围

涡河故道

左岸

X:3842984.338

Y: 528135.737

左岸

X:3828803.360

Y: 542133.099

21.01

规划设计宽度堤脚外5米

右岸

X:3842984.340

Y: 528118.639

右岸

X:3828788.487

Y: 542101.222

20.89

下泄水渠

左岸

X:3849160.501

Y: 548369.526

左岸

X:3837133.291

Y: 557328.401

16.366

以规划设计河口外5米

右岸

X:3849161.450

Y: 548363.642

右岸

X:3837133.666

Y:557313.661

16.366

注:坐标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附图:1.开封市涡河故道祥符区河湖管理范围线公示图.pdf

2.开封市下泄水渠祥符区河湖管理范围公示图.pdf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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