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河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中省直单位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计划的通知》(冀退役军人组办发【2024】4号)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委、新闻媒体的全程监督下,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按照服役期间表现量化评分排名,自主选择了安置单位,现对海兴县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主选择安置单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5日)
附表: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主选岗确认登记表
中共海兴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附表
海兴县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主选岗确认登记表
2024年8月19日
序号 | 安置单位名称 | 岗位 计划数 | 退役士兵签字确认 |
1 | 县委办 | 1 | 赵海洋 |
2 | 纪委监委 | 1 | 张树明 |
3 | 组织部 | 1 | 郭庆元 |
4 | 发改局 | 1 | 路瑞旺 |
5 | 财政局 | 1 | 刘长浩 |
6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1 | 张恩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