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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宁波高新区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及街道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体检对象名单的公告

根据《宁波高新区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及街道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告》(2024年7月23日发布)要求,现将体检对象公布名单如下:

一、体检对象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3:1的。根据公告要求,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简历筛选,并按照3: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上午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人员近期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当天必须空腹。

(二)请参加体检人员于8月22日(星期四)早晨7:00前持本人身份证、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约350元)到高新区管委会(广贤路999号)综合办公大楼前门(浦发银行对面),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未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574-89288627。

(二)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也可致电宁波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574-87906789。

附件:考试成绩和体检对象.xlsx

宁波高新区组织部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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