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才振兴工程定向培养大学毕业生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中共木里县委木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才振兴工程的实施意见》(木委发〔2018〕23号)文件精神,按计划定向培养毕业生26人,经体检和综合考察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26名,现将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7个工作日内(8月21日—8月29日)以真实姓名向木里县纪委监委(电话:0834-6522915)、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4-6522625)书面反映或面谈。

附件:木里县2024年定向培养大学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