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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受厦门海事法院委托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海事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从事辅助岗位。具体详见《厦门海事法院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8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贸易类专业,具备3年以上政法工作经验。(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及医社保缴交证明)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10:00至2024年8月23日17:00。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同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

1.线上报名:请在报名平台(网址:https://www.xmgxrc.com/xmhr-portal/#/home)注册并报名对应岗位,报名时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与职业资格、签字报名表等扫描件。

2.具体方式如下:手机端:关注“厦门高新人才”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点击“社会招聘”,找到意向岗位,点击“投递简历”,进行投递。

(注意:1.报名表须从招聘简章附件下载。2.需在“人才招聘”系统投递简历,否则投递无效。)

(二)现场审核

报名后会统一进行线下审核,审核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现场报名审核时应携带填写签署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 连同以下材料复印件(并现场提供相应的原件由工作人员现场确认)一式二份:

1.《厦门海事法院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其他资料复印件(如个人获奖情况、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

报名表中各栏目均为必填项,填写不完整(含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需先进行线上报名,报名完成后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现场报名审核时间。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所有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后的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海事法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海事法院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海事法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海事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海事法院(xmhsf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海事法院提出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中共厦门市纪委驻厦门海事法院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海事法院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592-5079586

附件:1.《厦门海事法院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8月)

厦门海事法院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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