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让能力强、有实绩、群众公认、作风正派的同志担任学校中层干部,根据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我校中层岗位民主推荐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激活中层干部队伍活力,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岗位设置
中层副职2人(科技创新中心主任1人、心理发展中心主任1人)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联系群众、清正廉洁、吃苦耐劳。
2.掌握中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基本规律,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并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工作实绩突出。
3.取得事业编制4年以上(含4年),且在我校区(含长郡集团)工作3年(含)以上。
4.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无干部任免一票否决条件。
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21日。
四、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
(1)将方案在校园网及公示栏内向全校公告。
(2)自荐与推荐:竞聘者可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需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党委资格审查后产生。
(3)8月21日起填写《长郡梅溪湖中学中层干部申报(报名)表》发送到邮箱353879080@qq.com,8月24日17:30截止。联系人:欧鹏
2.竞聘演讲,民主推荐
8月29日下午16:00召开教代会,进行民主推荐。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行政干部、教代会代表。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竞聘者在会上进行竞聘演讲,不设定演讲题目,演讲时间为3—5分钟。由与会者按岗位职数1:1比例进行民主推荐。
3.组织考察
党委对竞聘演讲、民主推荐入围人选采取查阅干部档案、个别谈话等方法,深入了解情况。
4.党委研究
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任职人选。
5.任前公示
学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任职备案
报市教育局组织处备案。
7.发文聘任
审批备案后,单位发文聘任,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要求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参与者和组织实施者都必须讲党性、讲原则,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六、组织实施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党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具体组织实施,纪委负责监督。
2.凡符合条件人员的配偶及相关人员回避。
3.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研究。
中共长沙市长郡梅溪湖中学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