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园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泸州市司法局决定成立“泸州市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并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成员。现将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建主体与性质
泸州市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由泸州市司法局发起组建,是为市级产业园区和企业及职工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组织。
二、服务内容
(一)提供园区公益法律服务,为园区企业及职工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体检、劳动合同普查、普法宣传等活动。
(二)助力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园区企业重大法律问题、重大矛盾纠纷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三)维护园区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服务、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法律援助服务。
(四)积极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二、招募对象及数量
(一)律师。
(二)公证员。
(三)人民调解员。
(四)司法鉴定人。
(五)仲裁员。
计划共招募30人。
三、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3年以上,具有扎实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身体健康,热心公益,根据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工作安排参与相关工作。
(四)近3年在执业年度考核中均被评为称职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五)中共党员优先,长期服务企业且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优先。
四、招募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自愿向所在法律服务机构申请,并填报《泸州市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报名表》。
(二)机构推荐。8月28日前,法律服务机构对申请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并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三)审核公示。泸州市司法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情况,审核确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正式招募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确保队伍数量和质量。
联系人:尹国涛、王科闵
联系电话:0830-3110450
电子邮箱:lzsfgfk3110450@163.com
附件:泸州市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报名表
泸州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