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盟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参照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应急〔2021〕93号)和盟行署相关工作要求,盟应急管理局拟招聘1名煤矿驻矿安全生产监管专家和1名驻矿安全生产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名煤矿驻矿安全生产监管专家及1名驻矿安全生产协理员(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按照应急管理局工作部署对所驻煤矿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2.协助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
4.参与行政案件研究讨论;
5.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6.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7.完成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资格条件
1.应聘驻矿安全生产监管专家应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限男性报名,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深入现场检查;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于安全生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具有10年以上从事露天煤矿安全检查相关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现场检查及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
(5)具有煤矿采矿、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
(6)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7)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应聘驻矿安全生产协理员应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限男性报名,具有煤矿采矿、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深入现场检查;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于安全生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5)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地点
锡林郭勒盟各旗县市(区)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9月2日
三、薪酬待遇
(一)驻矿安全生产监管专家工资待遇执行年薪制(年薪24万元,含税,其中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意外险、差旅费等费用)。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制度,即工资总额(合同中约定)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占工资总额60%)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40%)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季度发放。工资申请盟财政拨付,个人相关税费由盟应急管理局代为扣缴。
(二)驻矿安全生产协理员工资待遇执行年薪制(年薪12万元,含税,其中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意外险、差旅费等费用)。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制度,即工资总额(合同中约定)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占工资总额60%)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40%)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季度发放。工资申请盟财政拨付,个人相关税费由盟应急管理局代为扣缴。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yjglj.xlgl.gov.cn/yjglj/index/index.shtml下载《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驻矿安全生产监管专家报名表》《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驻矿安全生产协理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9月2日前将《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相关凭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等)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邮箱(xlglmyj@163.com)或者送至盟检察分院办公楼5楼503室,报名联系电话:0479-8212635/0479-8216305。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考试。其中,应聘驻矿安全生产监管专家岗位,无需笔试直接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应聘驻矿安全生产协理员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
1.驻矿安全生产监管专家。应聘驻矿安全生产监管专家岗位无需笔试,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的,直接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工作组开展面试工作。面试只能用汉语答题。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驻矿安全生产协理员。应聘驻矿安全生产协理员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的,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汉文制卷,且只能用汉语答卷(题)。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资格审查结束后,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相关人员出题进行笔试、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范围。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递补。
(四)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照上述程序递补。
(五)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人员由盟应急管理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颁发聘任书。盟应急管理局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合同期一年,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薪酬待遇、聘用期限、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等内容。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