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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次招聘辅警体检工作公告

根据《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开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及招聘辅警工作进度,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定于2024年8月26日开展招聘辅警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对象

报名应聘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辅警岗位并且经笔试、体能测评合格及面试达到要求的应聘人员(共25人,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参加体检的时间、集合的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上午8:15开始。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1.集合时间:体检当日上午8:00;

2.集合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前广场。

三、体检的标准、项目及费用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一)体检项目

详见附件2。

(二)体检费用

本次体检的费用约为360元,由参加应聘辅警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彩色相片1张参加体检。

(二)参加体检人员应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前广场集合完毕,由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招聘辅警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点名,并核验身份证件。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按照医院安排的体检流程逐项进行,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医院体检科。迟到15分钟未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期间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队、组,如确须离开的要向工作人员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五、注意事项

(一)请自备体检费用,兴宾区人民医院支持多种支付方式支付。

(二)体检前几天请清淡饮食,忌食高脂高蛋白的食物及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或酒类,忌做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必须空腹采血,参加体检人员可自备少量食物,待采血及做完彩超后方可进食。

(四)妊娠期妇女禁做X线检查。

(五)尿常规检查应留取中段尿标本,女同志月经期不宜检查,应待经期结束后3天检查为宜。

(六)对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人:谢警官,联系电话:0772-4057374。

附件1: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2024年第二次招聘辅警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2024年第二次招聘辅警体检项目.docx

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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