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充实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切实提升我市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能力,现面向社会招聘15名专业森林消防队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雷州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工作人员15名,其中兼任司机战斗员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自愿从事森林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市应急管理局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犯罪记录。
(四)具备在武警森林消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及国家森林消防队伍、地方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或其他现役部队服役过的退伍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听力障碍,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其他身体条件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宜被聘用人员不能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年龄要求
(一)专业战斗员(12名),适合男性,年龄20至35周岁(2004年2月7日以前至1989年2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持B牌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二)兼任司机战斗员(3名),适合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7日以后出生),持有准驾车型为B2或以上驾驶证且驾龄3年以上,退役军人优先。
四、工作条件及薪酬待遇
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日常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实行等级战备制和轮休制,包伙食、住宿。
与拟招录人员签订2年劳动合同,缴纳“五险”,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
①《雷州市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并附上照片,一式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③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具有专长的提供相关证书(驾驶证等);
⑤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色照片4张;
⑥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2、时间:报名时间从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日。
3、地点及咨询电话:雷州市雷南大道供销大厦雷州市应急管理局三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759-8668366,0759-8813588,18300189096,15768237906。
(二)资格审查
雷州市应急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初审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统一发放准考证及考试通知。报名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考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试程序
本次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项分数组成,体能测试设合格线。
1.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以消防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环节设有最低分数线,分数线设定为50分。若考生成绩低于该分数线,将无法进入后续环节。
2.体能测试。通过笔试的报考者,需进行1500米跑和俯卧撑两项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具体参照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确认面试对象。体测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和体能测试人员不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集中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雷州市应急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面试,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考试总成绩折算时各项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拟聘用对象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须达60分以上。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雷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集中体检,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若进入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聘用资格的情况,可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政审。
(六)公示。经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若被投诉并核实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要求,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2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三)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入职上岗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若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在签订合同后因故辞职,雷州市应急管理局参照此条件继续负责聘任及审核,招聘合适人员填补空缺职位。应聘人员招考成绩有效期为1年,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考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此过程将贯穿招聘全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考试时要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时,考生要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
(三)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需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对个人健康状况作出承诺,并签署承诺书。
(四)本公告未尽事项和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雷州市应急管理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处理。
雷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