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司法所辅助岗位编外工作人员(后期可直接转司法协理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均可报名;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工作责任心强、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7.法律专业者、会计专业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式聘用后工资与现有司法所辅助人员工资相同,全年所有收入不低于5.2万元,每两年一聘,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医保、社会保险等。工作日免费提供早、中餐,成为单位工会会员可享有工会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9日至2月23日。
2.报名地点:
(1)网上报名:电子邮箱:xdsifaju@163.com;
(2)现场报名:2月18日起可以到现场进行报名,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燎原南大道1号安源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02室、湘东区司法小区(湘东区司法局三楼办公室);
3.联系人:康女士,联系电话:13677995568(微信同号),湘东区司法局固定电话:0799—7175600。
(二)报名要求
1. 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2.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发电子邮箱,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材料由江西省骏柏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湘东区司法局收齐。
(三)资格审查
江西省骏柏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及湘东区司法局负责审查报名对象基础信息,符合应聘条件的,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湘东区司法局正式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拟定3人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江西省骏柏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安排并承担体检费用。因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产生的缺额,可根据面试情况安排替补人员。
(六)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湘东区司法局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江西省骏柏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由江西省骏柏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萍乡市湘东区司法局组织人员对聘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及政审不合格者,将予以退回。
五、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通信不畅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2.报考人员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将记入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本公告由萍乡市湘东区司法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9-7175600。
附:2024年度湘东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江西省骏柏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湘东区司法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