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编外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13名,其中文员10人,驾驶员3人。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5、文员岗位年龄需28周岁以下,驾驶员岗位年龄需45周岁以下,持A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
6、文员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取得学历证书时限为2024年2月25日前);驾驶员岗位要求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驾驶的疾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不良驾车习惯,无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3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后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邮件主题注明“文员(或驾驶员)招聘+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976747958@qq.com。
注意:《报名表》“个人简历”栏需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注明各阶段的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性质(如全日制、非全日制等)、工作单位、职务,前后时间要连续;“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栏需如实完整填写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信息,包括退休、离异、已故等情况。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整本);学历、学位证书;应聘驾驶员岗位需提供有效期内驾驶证。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2024年3月6日之前,初审情况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三、考试录用
资格复审通过者将组织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另行通知)。
文员岗位: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考试形式为听打,根据录音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输入法包括:搜狗拼音输入法、五笔、智能ABC、拼音加加、微软全拼、郑码、亚伟速录等。测试语速为140字/分钟,时长为10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40分及格。)
3、面试。笔试、技能考试通过者(笔试60分以上、技能考试40分以上视为通过),以笔试、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驾驶员岗位:
1、驾驶考试。考试采用实际操作方式,主要考察驾驶技术、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等,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面试。驾驶考试通过者(60分以上视为通过),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者,文员岗位按笔试20%、技能考试20%、面试60%,驾驶员岗位按驾驶考试40%、面试60%的比例分别计算总成绩,不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告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1、聘用人员工资按照财政统一核定的编外用工经费标准结合我院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实行绩效考核。
2、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纳入岗位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同一岗位空缺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下同)。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3个月内(如果3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组织第二次招聘的储备库不再使用)。
3、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须确保本人的手机号码(含电子邮箱)准确且保持畅通,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通知书(驾驶考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等均通过邮件进行反馈,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进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联系咨询方式:电话0571-88210757;邮箱976747958@qq.com。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