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简阳市踏水镇泉水村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文职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文字功底,熟练撰写各类文稿,掌握岗位要求的公文写作技能;熟练使用普通话和当地通行的语言。
6.能接受加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1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简阳市踏水镇泉水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8628892912。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月16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4.报考人员现场须提供如下资料:
(1)《简阳市踏水镇泉水村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为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文写作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工作结束后,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笔试成绩。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4.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我委研究,可在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踏水镇泉水村党群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四、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我单位工作。
(二)工资待遇:文职人员经费总额8万元/人/年(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费用、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费用、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等;具体以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工作期间,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在其基本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踏水镇泉水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628892912(踏水镇泉水村党群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