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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2024年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需求

协管员1名。

岗位要求:

1.从事行政辅助工作,男女不限,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统筹协调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基础。熟悉办公软件的应用操作,工作勤奋上进,有责任心。年龄在30-45岁之间。

2.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做好就业困难认定,且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仍处于有效状态。(具体咨询社区办理)。

二、报名对象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我市就业困难人员,且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员。

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如下:

具有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因身体状况、家庭因素、经济状况、技能水平、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是指按照《柳州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柳政办〔2014〕166号)申报认定,持有人社部门核发《零就业家庭援助卡》的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残疾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认定对象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不再享受低保待遇、连续失业状态中断等),应及时到认定机构报备,重新进行认定。

如想了解自己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否有效,可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就近的社区进行查询。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12日18:00前,柳州市城中区五一路8号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5楼行政办公室。

3.报名材料及要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退回);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退回);《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退回);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符合条件者择优面试。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柳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文件执行。应发标准为2587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保(个人部分从应发工资中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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