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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清镇市考核聘用2023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到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有关规定,经申请、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现将拟转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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